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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高空坠物免责事由有哪些(使用人加害侵权建)

更新时间:2024-12-15 21:07:53 点击:目前没有统计
车辆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有:1、“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”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。2、“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”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。3、不可抗力。【法律依据】《侵权责任法》第29条规定: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,不承担责任。因此,在发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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