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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谁担任(职工本单位协商工)

更新时间:2024-03-21 18:59:48 点击:目前没有统计
根据《集体合同规定》第二十条,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。未建立工会的,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,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。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。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。工会主席空缺的,首席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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